三坟记

《三坟记》是为李曜卿兄弟三人建的,李季卿撰文,李阳冰篆书。唐大历二年(767年 )刻。碑文两面,共23行,行20字。原石久佚,宋代有重刻本,现存陕西省西安碑林。
《三坟记碑》承李斯《峄山碑》玉筋笔法,以瘦劲取胜,结体修长,线条遒劲平整,笔画从头至尾粗细一致,婉曲翩然。《三坟记》为李阳冰代表作,在唐代篆书中,李阳冰成就最高的,谓之“铁线描。” 清孙承泽云:“篆书自秦、汉以后,推李阳冰为第一手。今观《三坟记》,运笔命格,矩法森森,诚不易及。然予曾于陆探微所画《金滕图》后见阳冰手书,遒劲中逸致翩然,又非石刻所能及也。”(《庚子消夏记》)。
城隍庙碑

《缙云县城隍庙碑》是李阳冰担任缙云县令时,于乾元二年(公元759年)在本县城隍祈雨有应之后篆写刻石的。缙云县在浙江省丽水地区。据《缙云县志》载,李阳冰在缙云的篆书真迹作吕有十通。现存世者仅为四处,即倪翁洞、黄帝祠宇、城隍庙碑(宋拓)、忘归台记(残)。
欧阳修在《集古录》中记载唐令李阳冰篆写刻石的《城隍神记》一事:署理缙云县之后,趁降香之便,也曾到庙里去找着了那块石碑,摩挲再三,诵读再四。石碑上圆下方,高五尺三寸,广三尺五寸,碑文篆书八行,每行十一字,末行九字,字体瘦长,字高不足三寸,宽二寸余。文曰:“城隍神,祀典无之,吴越有之。风俗水旱疾疫必祷焉。有唐乾元二年秋,七月不雨,八月既望,缙云县令李阳冰躬祷于神,与神约曰:五日不雨,将焚其庙。及期大雨,合境告足。具官与耆耋群吏,乃自西谷迁庙于山巅,以答神休。”寥寥八十六字,记叙祷雨、迁庙两件大事,言简而意明。石碑原刻于唐乾元间,宋宣和间方腊造反,刀兵所及,碑石断裂,文字残缺。现存的石碑,是宋宣和五年缙云县令吴延年根据搨片重刻的,保存得颇为完整,只是重刻题记下面立石人的官爵姓名缺蚀三字而已。
般若台铭

李阳冰书,篆书,4行,行24字,每字长约40厘米。宽25厘米,在福建会城乌石山。铭文如下:“般若台 大唐大历七年著作郎兼监察御史李贡造 李阳冰书 住持僧惠摄。” 般若台即一巨大岩石,据传古有沙门持般若经于此,日不释手,因是得名。
此为李阳冰留下的摩崖刻石。笔致屈曲回环,变化开阖,龙蛇盘踞,饱含苍劲之力,雄浑之气。写篆书,圆活姿媚易取,劲利豪爽难得,李阳冰兼而有之。无怪当时人求他篆写碑额,以庄严其容,壮大其势。